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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说明

[发布者]:yjsc [发表时间]:2018-03-27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1.复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要求,复试环节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政审表);往届生还须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单考生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因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应携带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证明信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但入学报到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证书原件,取消入学资格。

在复试中,我校将参考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同时考核了解考生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分资格

符合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59条规定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务必于本复试考试前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否则不予认可。

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加分项目和标准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