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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5-1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规培基地: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于20235相关博士、硕士研究生中开展中期考核(筛选)工作。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按照选拔优秀、促进多数、淘汰个别的原则,由学校统一领导,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规培基地具体实施,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参加中期考核(筛选)人员:2021级博士、硕士研究生、20165+3规培研究生、往届因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中期考核(筛选)的研究生

2.研究生由所在学院进行中期考核(筛选),各学院以负责研究生业务工作的领导组长,成立3~5人的中期考核(筛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考核工作。非规培研究生由本专业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考核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另设秘书1人。中药、药学、电子信息、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核小组除校内研究生导师外,需吸纳研究生所在专业实践单位副导师和带教老师1-2人参加。规培研究生由本专业研究生导师(或规培导师)组成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考核小组组长由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另设秘书1人。规培研究生只进行政治思想考核、课程学习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临床能力考核与规培阶段考核合并,预计于10月份进行。

请各单位将中期考核(筛选)领导小组、专业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于520日前报研究生处。

3.各单位应制定中期考核(筛选)实施方案,召开导师、研究生会议,传达文件,公布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考核内容2021级研究生入学手册》相关文件

二、各项考核具体要求

1.政治思想考核:由所在学院组织,研究生所在班级考核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与学风、行为表现等,并将考核结果和鉴定意见填写在《考核表》(附件2中。在外地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原则上由实习队或所在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学院审核盖章

2.学习成绩考核:研究生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平台查询成绩后如实填写在《考核表》中,各学院教学秘书对成绩进行审核、评定并加盖学院公章。

3.教学实践考核: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须进行教学实践考核。应按规定书写出本专业课某独立篇章(不少于6学时)的教案,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在教研室(科室)进行试讲,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附件3)一份,导师或指导教师应对其教学实践的态度、能力及效果等写出书面评语,按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由教研室(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学院、研究生处审核后由所属学院存档。博士生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者可提交有关证明,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免修申请表》(附件4)申请免修。

4.科研能力考核:全部博士、硕士研究生须进行科研能力考核。考核小组主要审核研究生开题报告、发表论文、做学术讲座、听讲座等。硕士研究生需完成一份《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附件5,博士研究生需完成一份《青年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报告正文》(附件6要求内容具有创新性。根据以上材料综合确定其科研能力考核成绩

5.临床能力综合考核: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进行临床能力综合考核。考核前相关学院须认真审核研究生的《临床轮转考核手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临床轮转任务并合格者方可参加临床能力综合考核。临床能力综合考核由各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各专业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水平考试、临床能力考核两部分。专业综合理论水平考试由学科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临床能力考核由各学科(科室)统一组织。考核小组、教研室主任、分管院长分别签署考核意见。临床技能考核经费按每位专家30元/人标准,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经费表》(附件7),考核费用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

规培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考核与规培阶段考核合并进行,一般安排在10月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培养阶段。

6.临床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按要求需参加不少于1年的临床实践,学院须认真审核研究生的《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附件8,作为专业考核的一部分。

7. 中药、药学、电子信息、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由专业实践单位,主要是副导师或带教老师结合前一阶段研究生专业实践轮转情况和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成绩,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做出评定。

三、材料上报要求

1.中期考核(筛选)工作开展应按照以下步骤依次进行:

1)研究生本人打印相应类别《考核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526日前交所在支部进行政治思想考核。

3)529日前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并给出鉴定意见和筛选意见。

4)531日前将《考核表》上交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成绩并加盖学院公章。

5)63日前各学院中期考核(筛选)领导小组应对研究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根据考核标准,写出评语,确定考核成绩和流向,填写领导小组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全部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所)应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9对于考核未通过者,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610日前一并报研究生处。规培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考核与规培阶段考核合并进行,一般在10月份。该类研究生考核结束后学院于10月30日前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3.要求所有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考核结束后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中期考核登记,填写教学实习及兼任助教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及健康状况自我评价。导师于6月10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院系教学秘书于6月13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规培研究生考核系统填报审核10月底完成。

4.台港澳侨及外国留学生对教学实践和发表论文暂不做要求,其中期考核(筛选)工作参照以上要求及《山东中医药大学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校国教字〔2022〕2号)(附件10执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1-89628066

附件

1:各类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材料目录清单

2:各类别《考核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

4:《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免修申请表》

5:《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

6:《青年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报告正文》

7:《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经费表》

8:《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

9:《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10:《山东中医药大学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校国教字〔2022〕2号)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研究生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