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2022下半年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合作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做好开题工作,是提高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开题工作的规范性和成效性,现将2022下半年开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和时间
本次开题对象包括2021级统招硕士研究生,2021年转入研究生阶段的5+3长学制研究生,2021级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及往届延期未开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最迟应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开题时间与论文答辩时间须间隔1年半以上。为了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倡尽早开题。
二、开题形式
为保证培养质量,建议开展线下开题。若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现场开题,可申请报备选择网络视频开题,网络平台自定。
三、论文选题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具有一定创新性,贴合该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对该学科专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学术价值。研究目的明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一定的预见性,避免盲目性。博士生开题报告要求附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应在开题前准备好,开题报告会时提交给专家审阅)。
四、开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各学院、规培基地及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关于明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归口的通知》对导师的分类,校内专职导师所带学生的开题由教研室和学院组织实施;校外兼职导师中规培基地(或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联合培养基地”)兼职导师所带学生的开题由规培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的教育处(科)或规培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须邀请至少一位我校校内导师(至少有一届学生毕业)作为开题小组成员进行指导,以规范开题流程,保证开题效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题,需要其导师提前向所在开题部门(学院、规培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报备。
非规培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兼职导师所带学生的开题由导师与所在单位或所属学科协调安排,若跟随校内教研室开题的,导师须来校参加。若在导师所在单位开题的,应邀请至少1名校内相关专业的导师参加。另外,规培研究生的规培导师和学术导师不在同一单位的,原则上回学术导师所在单位开题,也可以在规培基地开题,但学术导师必须参加。
3.开题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与教研(科)室主任商定,报所属学院、规培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审批。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一般由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本专业或密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博士开题应至少包含2名博士生导师),组长由教研(科)室主任或正高级专家担任,另设秘书1名,研究生导师不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4.教研(科)室组织开题的具体时间,由教研(科)室依据科室整体工作情况确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申请学位人员按规定延期答辩或延期毕业。
五、开题基本流程
1.学位论文开题申请审核工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开题申请审核流程(附件1)。
2.开题前10天,经导师同意,拟开题人员向教研(科)室提出申请,教研(科)室同意后,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报告,包括开题时间、地点、开题小组成员等信息。学院可通过系统审核开题安排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安排进行调整。在规培基地开题的,基地管理部门需对开题安排进行审核把关。开题期间学院每周五报送下周纸质版《开题安排表》(附件2)。研究生处将安排专家进行开题督导。
3.开题前7天,拟开题人员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开题报告模板》(附件3)、文献综述等材料送交各开题考核小组专家。
4.开题报告会由教研室组织,开题考核小组组长主持,悬挂“山东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条幅(各学院、基地统一提供),开题流程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程序》(附件4)。由申请开题人员汇报论文开题报告,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考核小组审议开题报告并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附件5)。
5.最后,考核小组专家汇总意见后作出学位论文开题通过或重新开题的结论,并当场宣布。需重新开题人员必须在1-2个月内再次开题,如仍不合格者,延缓毕业。
6.开题结束后,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现场照片一张。导师和学院审核开题结果,对内容是否完整(包括照片)进行审核,分以下三种情况:
若研究生开题通过,开题报告不需修改,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导师审核开题结果”中点“确定”提交给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系统提交开题考核小组意见和开题成绩,并在“院系审核开题结果”中点“确定”。
若研究生开题通过,开题报告需要修改,导师点“撤销提交”,学生登录系统修改开题报告后重新提交给导师,导师审核后提交至学院。
若研究生开题未通过,导师登录系统,在“导师驳回开题结果”中点“确定”。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10月20日,各学院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2022下半年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
2.开题通过的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一式三份于10月30日前交所属学院,交研究生处一份存档,学院留存一份毕业时归入学位档案,教研室留存一份备查。教学秘书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2022下半年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连同开题通过者提交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按学号排好顺序,博士需附《查新报告》一份交研究生处。开题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将于论文初审时调用参考。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的,需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报送开题通过情况,并以实习基地为单位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各两份寄回学生所属学院。
3.开题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课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须经指导教师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可在一个月之内再次开题1次。一个月内未完成再次开题或开题仍不通过的须延期毕业或答辩,保证论文开题与答辩时间间隔1年半以上。
4.近年国务院学位办和省教育厅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高度关注,每年组织对已毕业博士、硕士论文进行抽检,对论文质量存在问题和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申请人、导师和学校严肃处理。希望导师和学位申请人从开题环节打好基础,扎实严谨地完成学位论文。未按要求按时开题及开题未予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步培养环节,其毕业或答辩时间也应予以顺延。
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合作单位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教研(科)室、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各教研(科)室、导师要对开题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开题作为一项学术活动纳入到本教研(科)室日常工作中来,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地组织开题工作。各学院、基地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联系人: 陈 丹
联系电话:89628066
附件1:“研究生管理系统”开题申请审核流程
附件2:开题安排表
附件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附件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程序
附件5: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