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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方案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22-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方案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开展,为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拟定2022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和2017级长学制研究生选择导师方案如下:

一、师生互选原则

1.师生互选在现有资源条件下遵循师生双向互选的原则,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

2.硕士研究生的录取专业必须与学术导师所在专业或导师第二带教学科专业一致,中药学、中医临床基础、药物分析学专业还需与学科方向一致。

3.学术导师由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4.根据培养需要,导师可为硕士研究生指定一位副导师,副导师只能参与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

5.可带教第二学科专业的导师只能带教1名第二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具体要求及名额

因受规培人员名额限制,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新遴选的可带教中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人只能带教1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若符合带教学术学位条件可另带教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单位和学科2020新遴选的导师与原有导师带教名额相同。

(一)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安排1名规培导师。学术导师可同时兼任1名硕士研究生的规培导师,其余硕士研究生由学术导师负责在17家中医规培基地中安排1名规培导师,学术导师与规培导师尽量在同一城市。由学术导师牵头,与规培导师和相关老师组成研究生指导小组,共同完成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工作。学术导师和规培导师学科专业须一致,如中医内科学专业,规培导师也必须是中医内科学专业。

2.2020年前遴选的导师每人可带教不超过2人,其中长学制不超过1人。带教2人的学术导师,学术导师同时担任其中1名硕士研究生的规培导师,并在本基地给另外1名硕士研究生安排1名规培导师。

3.针灸推拿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三个学科因生师比超过2:1,2020年前遴选的导师作为学术导师可另外增加带教1名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但这名硕士研究生需安排在除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的其他规培基地进行规培。

4.暂停中医临床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硕士研究生奖励性带教名额。

5.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不接收其他单位导师所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培。

6.具有中医类别第二带教专业资格的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的导师,若未招满本专业硕士研究生2人,可带教1名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所在规培基地规培。

7.非中医规培基地的具有带教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可作为学术导师带教1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驻济单位导师可安排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或济南市中医医院规培,各地市单位可安排在当地中医规培基地规培。

8.中医基础类导师具有中医专业学位第二带教专业的,可带教1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有执业资格的导师可安排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规培,其他导师带教的研究生可在济南市其他规培基地规培。

9.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数量较多,为给每名硕士研究生提供充分实践锻炼的机会,保证规培质量,鼓励硕士研究生选择各地市规培基地导师。《山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及简介》可从研究生处官网“培养工作”–“基地建设”栏查询。

(二)中医临床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要求

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具有学术学位带教资格的中医类专业导师,每人可带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人,需有主持的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非中医规培基地的仅具有带教学术学位资格的中医类专业导师,可带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人。

(三) 基础类和临床医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要求

1.每位导师可带教学术学位硕士2人。

2.具有中药学、药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带教资格的导师,另可带教1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护理学院每位导师可带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人。

4.奖励性带教名额

(1)每位导师可带教推免生1人,不占计划。

(2)博导增加1人,泰山学者增加1人。

(3)有一定级别获奖成果或教学科研立项的导师,可增加奖励性带教计划1人,不累加。

①导师近3年获评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较高级别奖励、

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包括:A.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B.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C.指导的博士在全国岐黄杯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获一、二等奖。D.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限省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等一级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首位负责人。

②目前承担在研的国家级课题,包括:A.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B.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前两位负责人,或以上项目的任务(子课题)首位负责人;C.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首位负责人。

对人文类学科,课题项目可放宽至省部级。

③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党字〔2020〕38号)召集人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聘期内每年增加1个硕士研究生生带教名额。

三、导师带教资格审核

1.基本信息填报

研究生导师于4月13日-17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填写近5年科研立项、教改立项、成果奖励、著作教材、论文、知识产权等成果项目。

2.奖励性带教名额资格审核

符合奖励性带教计划要求,且 2022年欲增加带教硕士研究生数量的导师,需填写《2022年导师增加带教硕士名额汇总表》(附件1) ,于4月17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和支撑材料的扫描件(在我校和三所直属附属医院申报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可不提供项目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进行核实)报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各学院汇总后于4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导师提交申请材料扫面件发至邮箱yjsc8066@163.com.研究生处审核后确定可增加带教计划的导师名单,于4月30日前公布。

3.核减带教名额审核

各学院在对导师进行考核过程中,若存在考核指标不达标的情况,可建议减少导师带教名额,需形成学院统一意见,于4月20日前将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书面材料扫面件发至邮箱yjsc80660163.com。研究生处审定后于4月30日前公布核减名额的导师信息。

4.暂停带教资格审核

2021年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研究生的导师,2022年暂停带教资格1年。因单位变更和工作岗位调动不具备该专业带教条件的导师,暂停2022年该专业(或学位类型)带教资格。其他原因暂停带教资格。

5.既可带教专业学位又可带教学术学位的中医临床类专业导师,若欲带教学术学位研究生需填写《中医临床类专业导师带教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4月17日前报送至学院教学秘书处(在我校和三所直属附属医院申报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可不提供项目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进行核实),学院汇总后于4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导师提交的申请材料扫面件发至邮箱yjsc8066@163.com。研究生处审定带教学术学位导师名单后于4月30日前公布。

四、师生互选流程

2022年师生互选工作将于5月中旬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步骤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2022年导师申请增加带教硕士名额汇总表

附件2:中医临床类专业导师带教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