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类)
推荐名单及山东中医药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类)名单公示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校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经专家评审,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类)推荐名单及山东中医药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类)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研究生处反应,电话0531-89628066。
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