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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课程成绩查询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13-12-02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全体研究生:
    我校自2011级研究生开始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课程成绩管理,现运行一段时间已基本正常。请同学们及时登录查询个人成绩。按《研究生教学工作条例》规定,研究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1月内向研究生处提出复核申请,由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学生本人不得接触试卷,逾期不受理复核申请。
    考核成绩一律以百分制计分,学位课达到70分为合格,选修课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但我校2012级及以前研究生外语、中医临床基础、中医经典著作选读等课程沿袭两门或三门课程成绩平均的计分规则,系统与此不兼容,由此造成的部分学生个别课程系统无法显示获得规定学分的情况,后期由研究生处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