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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11-03-21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开题报告是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做好开题工作,是提高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开题工作的成效性,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和时间

     要求进行开题的研究生包括统招博士研究生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最迟应在第四学期初4月底之前完成,开题时间与论文答辩时间须间隔1年以上。为了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倡尽早开题。

二、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研究生选题应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并掌握该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研究目的明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一定的预见性,避免盲目性,对该学科专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学术价值;选题应具有一定创新性,博士生开题报告要求附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三、开题基本流程

1、开题前10天,经导师同意,拟开题研究生向教研(科)室提出申请,教研(科)室同意后连同开题考核小组名单一并报所属学院审核;博士开题考核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审批。

     2、开题1周前,研究生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材料送交各开题考核小组专家。

     3、开题报告会由教研室组织,开题考核小组组长主持。由研究生汇报论文开题报告,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考核小组审议开题报告并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另外,博士研究生须进行业务综合考核,采取口试方式,由考核小组专家对博士生的专业、专业基础及与研究方向相关的知识领域进行提问,博士生当场回答,以测试博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独立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最后,汇总考核小组专家意见后作出开题通过或重新开题的结论。需重新开题的研究生必须在允许开题时间范围内再次开题,如仍不合格者,延缓毕业。    

4、开题报告会后3日内,教研(科)室秘书必须将开题报告审查结果通知研究生,2周内报所属学院,将填写好的《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所属院(所)各一份,教研室存档一份。开题考核小组名单及考核结果将于论文初审时调用参考。

     5、研究生论文开题通过者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书》,未通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重新开题。

四、开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研究生开题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布置,所属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
、教研(科)室组织开题的具体时间由教研(科)室依据科室整体工作情况和申请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商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研究生按规定延期毕业。
    3
、开题考核小组由教研(科)室主任与研究生导师商定,报所属学院审批;博士研究生开题小组还须报研究生处审批。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一般由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或副高及以上专家担任,另设秘书1名。

     4、导师为外单位兼职人员者,研究生开题工作原则上可以由导师所在单位协调安排进行,但应保证至少有1名校内相关专业的导师参加(博士生开题必须是博士生导师)。     

各教研(科)室、导师应对开题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开题作为一项学术活动纳入到本科室日常工作中来,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地组织开题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本规定自200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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