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规培基地:
按照《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分委员会已经对2023年导师遴选材料进行了审核。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求,专题研究拟定了各分委员会推荐新遴选导师名额(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专硕导师名额单列),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对下一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导师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研究生导师推荐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要以促进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为目标,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按需增补”的总体原则,统筹考虑学科发展、专业均衡和人才培养需求,在以下几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1.对引进人才给予倾斜,促使引进人才更好地发挥作用。
2.对优势学科、重点方向、科研创新平台给予倾斜。
3.对人才队伍建设急需的学科给予适当倾斜。
4.对学校相关学科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单位给予倾斜。
二、材料准备
请各分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尤其是要核实申报基本条件、申报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准备各类别导师选票等相关材料。
三、中医住培基地导师推荐
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专硕导师推荐名额单列(见附件2),请各基地按本单位评聘工作相关流程组织院内推荐,推荐人数(包括第一临床医学院和针灸推拿学院的中医专硕导师)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于5月9日前将推荐名单盖章纸质版分别报送相关学院。各规培基地申报其他学科专业导师者跟随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推荐。
四、分委员会评议推荐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5月15日前召开会议,按分配名额推荐拟遴选导师(含各规培基地推荐中医专硕导师)。召开会议时必须遵循相关人员回避原则,按各类别推荐名额分别投票,需参加会议2/3以上人员通过方有效,推荐名单需公示3天。对破格遴选推荐人员需在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报告中说明,在推荐汇总表中进行标注;对个别学科发展需要增列导师但申请人达不到基本条件的情况,若分委员会讨论予以推荐的需提交特议报告,说明推荐原因。
注意:各分委员会推荐的博导申请材料需进行校外评议,请各学院通知申请人按《山东中医药大学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支撑材料,将所有支撑材料电子版按目录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模板见附件3,统一命名为“专职博导-姓名”或“兼职博导-姓名”),于5月18日前提交至各分委员会,由分委员会审核后,按照推荐人员名单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五、材料报送
请各分委员会于5月18日前将审核推荐报告盖章(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纸质版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包括新遴选导师推荐名单(推荐新遴选导师数量不多于推荐限额)、申请变更学位类型(专业)审核通过名单、申请带教第二学科专业审核通过名单、本校教师转入审核名单、行业导师推荐名单,并提交各类别导师信息汇总表(格式同《实施方案》附件7导师遴选汇总表,请将标题改为“***学院推荐导师汇总表”等)。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组织博导的校外评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事项。
附件1.各分委员会推荐导师名额
附件2.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推荐导师名额
附件3.推荐博导支撑材料模板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