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导师带教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28号)等文件,我校于2022年10月至12月组织了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在导师所在学位授权点及学院内进行,导师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并在学术和科研方面符合《选聘及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方具有2023年招生资格。经院校两级审核,共有1019名硕士生导师(其中校外兼职导师490名)具有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现予以公布。
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投身教书育人工作,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要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加强学术引导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要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要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
研究生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