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我校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2021年的9月1日至2022年的8月31日时段内在岗的我校专、兼职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
2.本次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为2021年的9月1日至2022年的8月31日。统计时点(截止到某时间点的统计指标)为2022年的9月1日。
二、采集程序
1.全体博士导师均需填写《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表》(附件1,仅填写必填的表1001 博士导师信息、表1003 科研项目情况2个表即可),请务必参照《2022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说明》(附件2)要求进行填写。为加强数据维护与安全管理并减少导师工作量,研究生处导出2021年上报的博导信息发至各相关学院教学秘书,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或直接)发给导师本人作为参考,无变化的基本信息等数据可直接使用,有变化的内容应修改完善。科研项目填写内容将作为审核确定博士带教名额的参考,请务必认真填写。
2.请各位导师于9月20日前将填报完成的《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表》发至学科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处。
3.各学院教学秘书需将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并按照《2022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说明》(附件2)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数据进行修改,于2022年9月22日前将汇总后的《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表》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8760@163.com。
4.研究生处对学院汇总数据进行复审,并通过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关乎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学校声誉,教育部今年通过“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博导信息,作为各高校基本信息统计的一部分,将填报质量作为安排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依据,可见国家对博士生导师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我校也将把博导填报的信息作为导师年度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各学院和全体博士生导师要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教学秘书要确保通知及时到位,信息数据采集全面准确。
2.各学院教学秘书需准确核对本学院应该填报的博导人数是否齐全,对照《2022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说明》(附件2),加强对博导信息填报的指导,进行认真审核和数据修正。
3.《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表》中的博士研究生信息(表1002 博士生信息表)、博士导师信息汇总表(1001续)由研究生处统一填报,各导师及学院不必采集。
联系人:施会山 鲍霞
联系电话:0531-89628760
附件1: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表(1001,1003)
附件2:2022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说明
附件3: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络方式一览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