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下半年毕业和申请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
2021上半年及往年延期统招研究生达到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者可于2021下半年申请答辩毕业。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博士预答辩时间提前,保证预答辩之后有充足的修改完善时间。现将研究生论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预答辩的要求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提升预答辩成效,凡欲2021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通过预答辩,并按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后,方可进入论文提交、重复率检测、双盲评审等环节,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所)、学科专业及导师对预答辩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必须在9月15日之前完成论文预答辩工作。关于预答辩工作的安排不再另行下文,研究生所需《预答辩申请表》和《预答辩评议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 / 常见问题指南 / 学位工作栏)下载。请各学院于9月5日将《2021届博士毕业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处,9月16日将《预答辩评议表》汇总后交研究生处。
二、提交论文的时间及要求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和欲2021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导师签字同意提交的纸质版论文清样和电子稿交各学院(所),电子稿需是隐去个人和导师姓名的匿名版本,包括全文(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综述、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及封面(样式见附件3、4),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格式,以“学号-姓名.pdf”方式命名,本稿查重通过后直接送外审。论文电子稿正文必须与上交的清样纸质稿一致,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电子稿和论文清样纸质稿,不一致者不受理其答辩申请。各学院汇总后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2021下半年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见附件5)和研究生论文电子稿于9月27日交研究生处。博士论文应附查新报告,论文格式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应同时提交《临床工作总结》(具体格式及打印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 下载专区 / 学位工作栏)。
各学院(所)应仔细核查毕业生各培养环节档案材料,主要审核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发表论文、论文原始资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结业考核成绩等情况,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学院须审核填报《2021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表》(见附件6),于10月9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三、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要求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在2021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中,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的要求和处理意见参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办法(研学位字[2016]1号)》,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30%(含30%)的,将在学校网站予以曝光;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60%(含60%)的,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毕业。检测结果将于9月30日前反馈。
为切实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将对所有答辩结束后的存档论文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达不到要求者延缓授予学位。
四、论文双盲评审要求
为严把论文质量关,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研究生匿名学位论文将在10月份全部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双盲外审,外审结果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五、仅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报送要求
前期已毕业但因规培结业考核和发表论文等原因未申请学位,现按相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欲2021下半年申请学位者,请将相关信息报至学院,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2021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表》(见附件7),纸质稿连同电子稿于9月27日前一并报研究生处。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2021下半年博士毕业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封面样式
附件4:硕士学位论文封面样式
附件5:山东中医药大学2021下半年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
附件6:2021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表
附件7:2021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