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
2021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为确保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1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及5+3、5+2长学制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来华留学及港澳台侨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论文答辩工作定于2021年5月25日-6月10日期间进行,请各学科专业统一成立答辩委员会,自行安排答辩有关事务。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非规培)研究生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考核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论文答辩要求参照《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
2.论文答辩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对研究生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由研究生处负责审核、来华留学及港澳台侨研究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审核),相关内容和要求参见《关于对2021届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通知》(研学位字[2021] 4号)。
3.具有参加论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栏《2021届研究生答辩名单》中,答辩名单将根据各学院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论文外审结果返回情况持续更新。未出现在答辩名单中的学生暂时不安排答辩。
4.根据我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质量核查工作的规定(校研字〔2020〕17号)》中的抽检办法,论文外审结果2份均为“不合格”的学生,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毕业。外审结果1份为“不合格”或2份“基本合格”的,对论文进行第二次送审,另外送审2位专家,如硕士学位论文第二次送审结果仍有“不合格”、博士学位论文仍有“不合格”或两份“基本合格”,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毕业;第二次送审结果2份“基本合格”的硕士研究生,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论文质量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可参加当次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前,博士论文(中医专业学位博士包括临床工作总结)通过双盲评审(即外审)后还应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两名正高职称的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其中至少应有1名校外专家、1名博士生导师),评阅人需参加论文答辩。评阅人工作单位是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评阅表专家单位栏公章暂不盖,待答辩结束将此表交至学院后统一盖章;其他单位评阅人需在评阅表专家单位栏加盖公章。请于5月24日之前将论文评阅人名单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各分委员会汇总报研究生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聘请专家评审论文。
6.博士论文答辩(考核)委员会由5-7名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至少含博士生导师2名、校外专家2名),委员会设主席1人,另设秘书1人,导师不参加答辩(考核),但应列席会议。硕士论文答辩(考核)委员会由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至少含硕士生导师2名、学术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含校外专家1名),委员会设主席1人,另设秘书1人,导师不参加答辩(考核),但应列席会议。请务必于5月24日上午10:00之前将答辩委员会(含秘书)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汇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聘请专家参加答辩。
7.研究生导师为外单位人员者(非校本部及三所附属医院),经申请批准可在导师所在单位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除应严格按以上要求外,须至少有1名我校(含直属附属医院)同学科专业专家参加,具体名单可由相关教研室提出。
8.未参加规培的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进行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参加规培的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以规培结业考核为准,只需进行论文答辩。考核和答辩原则上在学术导师所在单位进行,也可在规培基地进行。各规培基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需协调安排本单位研究生答辩和考核,于5月24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及临床考核、论文答辩安排分别报各专业所属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分委员会汇总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凡研究生答辩材料中涉及教研室意见者,由本单位相关教研室(科室)负责人填写。
9. 博士生答辩一般半天安排不得超过3人,硕士生一般半天安排不得超过4人;答辩专家(含外单位专家)参加答辩的专业一般不超过2个;答辩秘书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答辩记录必须由秘书本人完成。
10.近年国家对已毕业研究生论文抽检把关越来越严格,为避免我校研究生论文在抽检中出现问题,研究生答辩前需按照论文双盲评审专家评阅意见和各学院专家审核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答辩秘书将外审专家意见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答辩稿送至各位答辩专家。论文答辩结束后研究生需按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再次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由导师和答辩秘书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审核盖章后存入研究生学位档案。论文修改尤其要对照《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整改方案(校研字〔2019〕32 号)》文件中列举的论文抽检常见问题,杜绝出现类似错误。
11.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研究生论文答辩进行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制度落实不到位、过程组织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论文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相关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
12. 答辩秘书确认研究生已按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后,于6月10日前将答辩材料交各学院(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申请书》交各专业所属学院,其他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应在以上时间内对本单位研究生答辩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与其他答辩材料一并报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应对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答辩材料、学位授予资格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关于对2021届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通知》(研学位字[2021] 4号)中涉及的内容和《研究生学位申请书》要求粘贴的附件),并于6月15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申请人学位授予问题,形成分委员会决议,与签署好分委员会意见的《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一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处)。
13.请全日制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数据录入表》,于6月13日前交所属学院,各学院将此表信息汇总为Excel表格,于校学位委员会结束后将获学位人员信息进行信息上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4.答辩、考核酬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专家答辩费100元/人,秘书答辩费100元;
会务费30元。
博士研究生:专家答辩费150元/人,论文评阅费150元/人;
秘书答辩费100元;会务费30元。
未规培的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生:
专家答辩费100元/人,考核费50元/人;
秘书答辩考核费100元;会务费50元。
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生:
答辩费150元/人,考核费50元/人,
论文评阅费150元/人;
秘书答辩、考核费100元;会务费50元。
以上经费从研究生业务经费中支付,超出部分自行解决。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中医专业学位非规培研究生适用)
附件2:论文评阅人、临床技能考核与答辩安排统计表
附件3: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