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
关于公布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 号)等文件精神,优化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结构,我校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28号)、《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校研字〔2020〕29号)等文件规定,于2020年10月至12月组织了新一轮导师遴选工作。
本次导师遴选贯彻国家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破除“五唯”考核评价的政策要求,坚持“按需增补,坚持标准,公正合理,保证质量”的原则,强化了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了导师遴选审核标准。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复核,博士生导师申报材料校外评议等环节,最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共遴选博士生导师56名(其中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2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68名(其中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229名),并审核通过了申请带教第二学科专业导师43名,申请变更专业导师3名,申请新增学位类型10人,申请外校转入导师4名(其中博导2名,硕导2名)。
现综合新一轮导师遴选结果和我校原有导师队伍情况,将具有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为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发挥协同育人作用,我校在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遴选部分行业导师(产业导师)。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复核,最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共遴选行业(产业)导师44名,作为联合培养导师共同指导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艰巨任务。希望全体导师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弘扬高尚师德,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培养有机融合,既做好学业导师又做好人生导师,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附件:
1. 具有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
2. 具有2021年行业(产业)导师资格的人员名单
说明:
①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236人,其中兼职导师87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共1011人,其中兼职导师518名。
②带有#导师是我校柔性引进人才,为专职导师。
③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