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下半年毕业和申请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
2020上半年及往年延期统招研究生达到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者可于2020下半年申请答辩毕业。为保证答辩及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研究生论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的时间及要求
凡欲2020下半年申请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20年9月12日前将导师签字的论文清样和论文正文电子稿交各学院(所),各学院汇总后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下半年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见附件1)和研究生论文电子稿于9月12日交研究生处。博士论文应附查新报告,论文格式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应同时提交《临床工作总结》(具体格式及打印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 下载专区 / 学位工作栏)。
各学院(所)应仔细核查毕业生各培养环节档案材料,主要审核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发表论文、论文原始资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情况,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学院须审核填报《2020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表》,于10月9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要求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在2020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中,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符合申请要求的研究生请在规定时间将论文清样和电子稿报所属学院(所),由学院(所)统一报研究生处。电子稿为清样全文(含中英文摘要、目录、综述等内容),格式要求为doc格式,文件以“学号_姓名”命名。电子稿必须与上交的清样纸质稿一致,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电子稿和论文清样纸质稿,不一致者不受理其答辩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通过检测者方可进入预答辩环节。检测结果的要求和处理意见参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办法(研学位字[2016]1号)》,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30%(含30%)的,将在学校网站予以曝光;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60%(含60%)的,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毕业。检测结果将于9月15日前反馈。
为切实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将对所有答辩结束后的存档论文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达不到要求者延缓授予学位。
三、博士预答辩的要求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博士学位申请人须通过论文预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盲审、评阅与答辩阶段,具体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请各有关学院(所)、学科专业及导师对预答辩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必须在9月25日之前完成论文预答辩工作。关于预答辩工作的安排不再另行下文,研究生所需《预答辩申请表》和《预答辩评议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 / 常见问题指南 / 学位工作栏)下载。请各学院于9月12日将《2020届博士毕业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处,9月25日将《预答辩评议表》汇总后交研究生处。
四、论文双盲评审要求
为严把论文质量关,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今年延期论文全部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双盲外审。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研究生务必按要求提交匿名评审论文,学院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具体格式和要求将在研究生处网页学位工作栏另行通知。
五、仅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报送要求
前期已毕业但因规培结业考核和发表论文等原因未申请学位,现按相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欲2020下半年申请学位者,请将相关信息报至学院,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2020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纸质稿连同电子稿于9月25日前一并报研究生处。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下半年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
附件2: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2020下半年博士毕业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20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表
附件5:2020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