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上半年第一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给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带来很大影响。为确保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0上半年第一批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及长学制学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来华留学及港澳台侨研究生线上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定于2020年6月1日-6月12日期间进行。根据当前防疫要求,各学科专业统一成立答辩委员会,采用现场和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可使用“腾讯会议”、“ZOOM视频会议系统”等网络会议软件进行。
2.答辩现场一般安排在校内会议室或多媒体教室,专家、秘书等在答辩现场分散就坐(外地专家也可以网络形式远程参与答辩),毕业生在网络远程答辩。各答辩秘书应熟悉网络会议软件使用和答辩的流程,提前组织专家和研究生进行调试演练。答辩毕业生应熟悉掌握网络会议软件的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记录,并留存答辩的照片或影像。答辩现场悬挂横幅,主席按答辩程序组织答辩,秘书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组织专家在研究生个人答辩材料(秘书提前在答辩材料上填写上研究生姓名)上签字,研究生个人填写签字的部分可待返校后补签;由秘书留存现场照片或影像(学位档案存档照片包括答辩委员会现场照片1张,研究生答辩现场照片1张,含答辩委员、导师、研究生图像的网络截屏1张)。博士生答辩一般半天安排不得超过3人,硕士生一般半天安排不得超过4人;答辩专家(含外单位专家)参加答辩的专业一般不超过2个。答辩秘书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答辩记录由秘书完成,答辩结束后秘书需将答辩结果报送学院教学秘书。
3.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非规培)研究生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也采用网络形式进行,由考核答辩小组提前准备技能或病例题,研究生现场口述技能考核的操作流程和病例诊疗过程,专家打分。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论文答辩要求参照《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
4.论文答辩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对研究生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由研究生处负责审核、来华留学及港澳台侨研究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审核),相关内容和要求参见《关于对2020届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通知》(研学位字[2020] 5号)。因研究生不在学校暂时无法提交审核材料的,可先审核电子版材料,待研究生返校提供完整材料再次进行审核。若后期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达不到毕业或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无效,学校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论文外审结果2份均为“合格”的研究生,具有参加第一批论文答辩资格,具体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栏《2020上半年第一批研究生答辩名单》中,答辩名单将根据各学院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论文外审结果返回情况持续更新。未出现在答辩名单中的学生暂时不安排答辩。所有研究生答辩前均需按评审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答辩委员会应审核修改情况。
6.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 5号)中的抽检办法,论文外审结果2份均为“不合格”的学生,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毕业。外审结果1份为“不合格”的,随第二批提交的论文进行第二次送审,另外送审2位专家,如第二次送审结果仍有“不合格”,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毕业;第二次送审结果没有“不合格”的研究生,与第二批次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一起进行答辩。
7.论文答辩前,博士论文(中医专业学位博士包括临床工作总结)通过双盲评审(即外审)后还应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两名正高职称的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其中至少应有1名校外专家、1名博士生导师),评阅人需参加论文答辩。评阅人工作单位是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评阅表专家单位栏公章暂不盖,待答辩结束将此表交至学院后统一盖章;其他单位评阅人需在评阅表专家单位栏加盖公章。请于5月29日之前将论文评阅人名单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各分委员会汇总5月30日报研究生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聘请专家评审论文。
8.博士论文答辩(考核)委员会由5~7名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至少含博士生导师2名、校外专家2名),委员会设主席1人,另设秘书1人,导师不参加答辩(考核),但应列席会议。硕士论文答辩(考核)委员会由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至少含硕士生导师2名、科学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含校外专家1名),委员会设主席1人,另设秘书1人,导师不参加答辩(考核),但应列席会议。请于5月29日之前将答辩委员会(含秘书)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汇总签署意见后5月30日统一报送校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聘请专家参加答辩。
9.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为外单位人员者,经申请批准可在导师所在单位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除应严格按以上要求外,须至少有1名我校同学科专业专家参加,具体名单可由相关教研室提出。
10.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今年规培结业考核调整到8月份进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为本届中医专业学位规培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参加规培的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情况可根据规培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成绩认定。规培研究生答辩原则上在学术导师所在单位进行,也可在规培基地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1名我校同学科专业专家参加,具体名单可由相关教研室提出。各规培基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需协调安排本单位研究生答辩和考核,于5月28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及临床考核、论文答辩安排分别报各专业所属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分委员会汇总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凡研究生答辩材料中涉及教研室意见者,由本单位相关教研室(科室)负责人填写。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应对本单位研究生答辩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于6月13日前报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1.近年国家对已毕业研究生论文抽检把关越来越严格,为避免我校研究生论文在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研究生答辩前需按照论文双盲评审专家评阅意见和各学院专家审核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论文答辩结束后需按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再次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由导师和答辩秘书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审核盖章后存入研究生学位档案。论文修改尤其要对照《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整改方案(校研字〔2019〕32 号)》文件中列举的论文抽检常见问题,杜绝出现类似错误。
12.因目前研究生不在校内,研究生处先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各层次各学位类型答辩材料电子版,研究生需提前在《答辩情况书》和《学位申请书》电子版上将需要个人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成,分别发送给答辩秘书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备查。答辩材料纸质版先由各学院集中领取,答辩小组确定后答辩秘书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纸质材料,答辩现场由专家签字。研究生返校后从答辩秘书处领取纸质答辩材料,填写需个人填写的内容,并将导师、教研室签字部分补充完整,将答辩材料交各学院(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申请书》交各专业所属学院,其他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13.各分委员会应对统招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答辩材料、学位授予资格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关于对2020届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通知》(研学位字[2020] 5号)中涉及的内容和《研究生学位申请书》要求粘贴的附件),并于6月16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申请人学位授予问题,形成分委员会决议,与签署好分委员会意见的《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一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处)。
14.学校拟于6月20日前后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15. 答辩、考核酬金从研究生业务经费中支付,标准按《考核答辩经费使用表》中标注执行。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中医专业学位非规培研究生适用)
附件2:论文评阅人、临床技能考核与答辩安排统计表
附件1:
山东中医药大学
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
(中医专业学位非规培研究生适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的学位[2014]45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及《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学位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对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论文答辩做如下规定:
一、凡按我校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学习内容,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转科考核、阶段考核和专科训练,完成学位论文的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本硕连读长学制研究生),均可向所在学位分委员会提出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二、按学科专业组建考核答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硕士考核答辩委员会由5位中医学学科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至少含中医学硕士生导师2名)组成,委员会组成名单由所在学科专业提出,委员会主席一般由科主任担任;硕士论文评阅人需2名,其中1名应是校外专家(不参加考核答辩),另1名为委员会成员。博士考核答辩委员会由5位中医学学科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专家(含中医学博士生导师、外单位专家2名)组成;在委员会中聘请2位有关学科的专家(其中1名为校外专家)兼作论文评阅人;委员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或论文评阅人(应为博士生导师)担任。以上需经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三、硕士、博士生导师不参加考核答辩,但应列席会议,介绍学生情况。
四、在组织博士生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前1个月,博士学位申请人的临床工作总结和学位论文须进行同行专家评议,同行评议通过后再送论文评阅人。同行评议专家和论文评阅人应对博士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和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供委员会参考。论文评议人或评阅人中有1人认为博士生临床工作能力或学位论文未达到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标准者,不能组织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经半年补充工作或修改论文后,可再次提出申请;如再次申请,经论文评议、评阅仍未达到标准者,即中止学业。
五、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确定后,所在教研室(科室)应为考核做准备工作。为硕士研究生准备的病人应符合考核高年住院医师的标准;为博士生准备的病人应符合考核初年主治医师的标准。
(二)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包括临床技能考核及病例答辩。研究生通过接诊病人,辅助诊疗技术操作,对辅助检查结果出诊断报告等,做出诊断及治疗。
(三)考核答辩会程序,由研究生宣读病例分析报告,委员会进行提问,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有权抽查研究生既往诊治过的病历,并就其审查内容进行提问,研究生解答。
(四)委员会按照临床能力考核评定标准,逐项进行无记名评分。委员会委员所评的平均分数为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成绩,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六、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方式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同。
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由委员会主席主持临床能力毕业考核
1.综合考核研究生诊治病人的临床技能;
2.进行病例报告和病例答辩;
3.按临床能力毕业考核评定标准评定成绩;
(二)由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宣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
3.导师介绍研究生简历、思想政治情况、完成培养计划情况、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题目;
4.研究生汇报论文(时间:硕士生至少15分钟、博士生至少20分钟);
5.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提出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亦可进行辩论(时间:10~30分钟);
6.秘书宣读论文双盲评审或评阅意见;
(三)委员会另举行评议会
休会15分钟,答辩委员会主席组织对论文答辩情况和技能考核情况进行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申请人临床能力考核合格(80分以上),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及格以上),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做出建议授予中医硕士或博士专业学位的决议。
申请人若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中有1项未通过,委员会应做出是否同意在半年内重新考核或答辩1次的决议。
申请人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均未通过,委员会应做出不授予中医硕士或博士专业学位的决议。
(四)复会,委员会主席宣布对临床毕业考核和论文的评语、成绩;宣读决议书。(五)委员会主席宣布考核答辩会结束。
(六)答辩研究生与答辩委员、导师合影。
八、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