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
关于分批次做好2020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全体研究生导师、2020届毕业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子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学校经研究决定分批次组织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第一批次学位申请工作于4月20日启动。因疫情影响无法返校完成论文的研究生,可参加第二批学位申请,暂定在毕业研究生返校后2周内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一)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各学院(所)应仔细核查毕业生各培养环节档案材料,主要审核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发表论文、论文原始资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结业考核证书等情况,对审核情况做好登记。对论文原始数据、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目前无法获得的材料可于研究生返校后审核。
(二)博士研究生预答辩
博士预答辩工作已经启动,若能在4月30日前完成预答辩并修改完成论文的,可第一批次提交论文申请学位。若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的,可跟随第二批次提交论文。
(三)学位论文查重与双盲评审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更好应对疫情对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今年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第三方平台双盲评审。学校目前已确定与“凡科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和“公信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合作。已完成毕业论文并经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可于4月28-30日登陆平台提交匿名电子版论文(平台使用办法另行通知),导师和学院教学秘书需分别登录平台审核通过。提交论文电子版需是隐去个人和导师姓名的匿名版本,包括全文(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综述、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格式,以“学号.pdf”命名。研究生需对论文的学术诚信做出承诺,导师需严格把关(《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纸质版返校1周内签字提交)。
各学院需汇总研究生提交论文情况,于5月2日前报送《2020届第一批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见附件2)和《2020届第一批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研究生处学位办于5月1日-5日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束后研究生和导师可登陆平台查询检测结果。查重结果认定按《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办法(研学位字[2016]1号)》要求执行。
5月6-31日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每份论文送审2位专家。评审结果认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办法》,评审结果均为“合格”者,可以参加答辩;评审结果中有“基本合格”者,研究生须针对评审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所在学院复审通过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外审结果有2份“不合格”者,取消当季论文答辩资格,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后参加下半年学位申请;外审结果有1份“不合格”者,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再次送审2位专家,若再有1份以上“不合格”者,亦取消当季论文答辩资格(二次送审需跟随第二批次学位授予工作进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1日-15日,暂按现场答辩形式和要求进行准备。视疫情防控进展,不排除启用网络视频答辩形式的可能,可参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网络方式预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应严格按规定流程和要求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严格落实答辩人数和时间要求,严禁走过场,答辩不合格的延期毕业。学生答辩结束后需报送答辩专家意见及论文主要修改内容登记表,答辩秘书应在确定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完全修改后签字认可,以保证论文修改效果。
《2020上半年第一批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见附件4。
二、第二批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对因疫情影响等原因无法第一批次提交论文的研究生,学校安排第二批次学位申请,提交论文安排在毕业生返校后2周内,其余环节时间节点相应推迟,学校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第二批学位授予事宜(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为增开会议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对研究生毕业、升学、就业等影响。第一批次二次送审的研究生随本批次进行学位授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拟于开学后1周,到研究生处(经十路校区教学楼310教室)办理提交论文手续,随第二批次进行论文查重及外审。
虽处疫情特殊时期,但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不能放松。希望全体研究生和导师高度重视论文工作,认真撰写修改,各学院严格审核把关,学校也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相关工作进程将在后续进一步调整和明确,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处官网和各学院通知。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诚信承诺书
附件2:2020届第一批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
附件3:2020届第一批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20上半年第一批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时间节点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