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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14-11-13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全体研究生: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台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请同学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坚决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