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我校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资格进行公示的
公 告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学位办对所有申请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对基本符合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资格的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行政楼207)。公示期为:2014年6月6日至6月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申请人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我校遴选条件等严重问题,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异议。我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31-89628066。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