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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举办“博导讲坛”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23-09-21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科建设,创新培养机制,拓宽我校师生学术视野,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不断提升在校研究生学术水平,学校决定举办“博导讲坛”,并建立长效机制。现将2023年“博导讲坛”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要求

要求全体博士生导师参与“博导讲坛”,给在校师生做学术报告。优先安排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校外兼职导师做报告,加强学术宣传与交流。参与讲坛情况作为对导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招生资格审核、评优评奖挂钩。

二、讲坛内容要求

1.讲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价值引领,遵循严谨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人文精神,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的内容。

2.选题要求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实用性,突出基础理论研究、科研创新以及各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研究动态,要对研究生培养具有实用价值,讲授研究生需要的知识和信息。

3.倡导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鼓励学术创新与学术争鸣,倡导将最新研究成果引入讲坛,启发研究生创新思维,提升科研能力。

三、讲坛的组织管理

1、开设地点与时间

为兼顾不同学科研究生需求,讲坛分别在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轮流举办。单周周三下午在长清校区举办,双周周三下午在千佛山校区举办。

  2、研究生处职责

负责讲坛运行的总体安排部署,检查审核工作。具体包括:

1)学期初发布讲坛总体安排表,督促各学院按时组织。

2)开讲前安排讲座地点,审核讲坛海报、主要内容等,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发布海报。

3)讲座过程中进行督导检查,保证效果。

4)讲座后审核新闻稿,在相关平台发布。

5)学期末总结讲坛开设情况。

3、各学院职责

轮流负责本学院导师主讲场次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具体工作。具体包括:

1)按照研究生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确定本学院负责场次的主讲导师。

2)提前2周通知导师讲座时间地点,提前3天制作宣传海报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发布,报送讲坛主要内容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印发海报在教学楼餐厅门口张贴宣传,在学院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3)组织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参会,保证参会人员规模;负责讲坛现场安排、设备调试、会场秩序维护、给研究生《讲座记录表》签章等;留存论坛影像资料(含音频、视频、照片等)、讲稿PPT,归档管理。

4)讲坛结束后撰写简讯,第2天报送研究生处,经审核通过后向校报投稿,并在相关平台发布。

5)学期末总结报送本学院讲坛开展情况。

四、本学期场次及学院安排

本学期讲坛按照下表由各学院分别承办,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安排。

时间

校区

负责学院

5周

长清校区

中医学院

6周

千佛山校区

国庆假期

7周

长清校区

药学院

8周

千佛山校区

第一临床医学院

9周

长清校区

中医文献与文化研究院

10周

千佛山校区

针灸推拿学院

11周

长清校区

中医药创新研究院

12周

千佛山校区

眼科与视光医学院

13周

长清校区

青岛中医药科学院

14周

千佛山校区

第一临床医学院

15周

长清校区

药物研究院

16周

千佛山校区

针灸推拿学院

希望各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高度重视“博导讲坛”工作,充分发挥博导在学术交流方面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

                                                                                                                                                                              2023年9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