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科建设,创新培养机制,拓宽我校师生学术视野,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不断提升在校研究生学术水平,学校决定举办“博导讲坛”,并建立长效机制。现将2023年“博导讲坛”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要求
要求全体博士生导师参与“博导讲坛”,给在校师生做学术报告。优先安排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校外兼职导师做报告,加强学术宣传与交流。参与讲坛情况作为对导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招生资格审核、评优评奖挂钩。
二、讲坛内容要求
1.讲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价值引领,遵循严谨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人文精神,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的内容。
2.选题要求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实用性,突出基础理论研究、科研创新以及各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研究动态,要对研究生培养具有实用价值,讲授研究生需要的知识和信息。
3.倡导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鼓励学术创新与学术争鸣,倡导将最新研究成果引入讲坛,启发研究生创新思维,提升科研能力。
三、讲坛的组织管理
1、开设地点与时间
为兼顾不同学科研究生需求,讲坛分别在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轮流举办。单周周三下午在长清校区举办,双周周三下午在千佛山校区举办。
2、研究生处职责
负责讲坛运行的总体安排部署,检查审核工作。具体包括:
(1)学期初发布讲坛总体安排表,督促各学院按时组织。
(2)开讲前安排讲座地点,审核讲坛海报、主要内容等,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发布海报。
(3)讲座过程中进行督导检查,保证效果。
(4)讲座后审核新闻稿,在相关平台发布。
(5)学期末总结讲坛开设情况。
3、各学院职责
轮流负责本学院导师主讲场次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具体工作。具体包括:
(1)按照研究生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确定本学院负责场次的主讲导师。
(2)提前2周通知导师讲座时间地点,提前3天制作宣传海报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发布,报送讲坛主要内容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印发海报在教学楼、餐厅门口张贴宣传,在学院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3)组织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参会,保证参会人员规模;负责讲坛现场安排、设备调试、会场秩序维护、给研究生《讲座记录表》签章等;留存论坛影像资料(含音频、视频、照片等)、讲稿、PPT,归档管理。
(4)讲坛结束后撰写简讯,第2天报送研究生处,经审核通过后向校报投稿,并在相关平台发布。
(5)学期末总结报送本学院讲坛开展情况。
四、本学期场次及学院安排
本学期讲坛按照下表由各学院分别承办,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安排。
时间 |
校区 |
负责学院 |
第5周 |
长清校区 |
中医学院 |
第6周 |
千佛山校区 |
国庆假期 |
第7周 |
长清校区 |
药学院 |
第8周 |
千佛山校区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第9周 |
长清校区 |
中医文献与文化研究院 |
第10周 |
千佛山校区 |
针灸推拿学院 |
第11周 |
长清校区 |
中医药创新研究院 |
第12周 |
千佛山校区 |
眼科与视光医学院 |
第13周 |
长清校区 |
青岛中医药科学院 |
第14周 |
千佛山校区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第15周 |
长清校区 |
药物研究院 |
第16周 |
千佛山校区 |
针灸推拿学院 |
希望各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高度重视“博导讲坛”工作,充分发挥博导在学术交流方面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
2023年9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