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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公示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23-10-01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1、博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小于20%、 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小于25%的,可以参加论文评审。
2、文字重合百分比介于检测标准~50%之间的,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提交二次检测。二次检测结果符合检测标准者,可以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二次检测结果不符合检测标准者,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毕业,需修改满半年后重新提交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3、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等于50%的,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毕业,需修改满半年后重新提交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4、二次查重修改稿须研究生于10月6日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国庆假期值班电话:1836417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