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生的创新发展,提高全国中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面向全国中医药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附件1),我校将于近日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术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评论文应以中文撰写,且为不涉密论文。
3、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推荐材料
1、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2、中英文摘要PDF版(格式见附件3,需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版本一致)
3、作者简况表(附件4)
4、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
5、成果支撑材料(如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复印件;学位论文奖励、科技奖励等证书复印件等)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3月5日~14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导师应鼓励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
(二)学院报送(3月15日~17日)。各相关学院对推荐论文进行排序并将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和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各相关学院至少申报1篇,不设上限。
(三)研究生处审核材料(3月18日~19日)。研究生处按照评选办法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反馈问题。
(四)学校评审(3月20日~22日)。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评“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五)材料整理报送。(3月23日~25日)学校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对被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送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8760@163.com。
本次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将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对相关学校和导师、博士生产生重要影响。学校将把获奖结果作为二级学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与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招生资格直接挂钩。
附件:
1.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 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4. 作者简况表
5.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