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11号)文件,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学术论文、著作
1.发表SCI论文者,影响因子在2.0及以上的每篇奖励5000元,影响因子在1.5及以上,2.0以下的每篇奖励3000元,影响因子在1.5以下的每篇奖励2000元。发表EI、ISTP、SSCI、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3000元。
2.出版专著、论著,每部奖励3000元。
(二)科技相关成果
1.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者,按获奖级别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2.获得山东省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3.获得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者,奖励2000元。
4.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每项奖励3000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者,每项奖励2000元。
5.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
(三)大型竞赛论坛
1.在国际及全国性研究生竞赛、论坛或优秀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2.在省级研究生竞赛、论坛或优秀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一、二等奖者,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
(四)公派留学
因课题研究或专业深造需要,经学校批准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的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资助5000元(已获得学校经费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者,不再给予此奖励)。
申报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的成果或有关材料须是以我校研究生身份(专利署名山东中医药大学)并以第一作者(第一位)获得的。
二、组织及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的研究生可以提交一项成果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评,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个人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2. 导师推荐。导师应对申请人在该成果形成中的贡献度和成果的创新性及应用价值给予客观的评价,对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有无学术不端或学术造假等现象有明确的认定。
3. 学院审核。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评审。各学院须完成评选工作,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3天。并于12月4日将科研成果复印件、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报研究生处,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8761@163.com。联系电话:89628761,办公地点:行政楼211室。
4. 学校审定。学校审核各学院报送的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附件:1、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3、《承诺书》
4、2019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处党总支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