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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字〔2019〕21号—关于表彰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者]:yjsc [发表时间]:2019-05-29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关于表彰山东中医药大学

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决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通知》(研教函字[2019]4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与学校评审,决定授予陶洮等25人“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称号,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学习,积极探索,锐意进取,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名单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