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6年延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延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是淄博延强医院为了鼓励我校优秀研究生人才脱颖而出,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于2015年9月出资设立的。该奖学金首期暂定资助3年,第一年出资5万元资助10名研究生,每人5000元;第二、三年每年出资3万元,各资助6人,每人5000元。现将2016年延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基本条件
(1)德育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学术活动;具有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开拓进取精神。
(2)课程要求。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无课程不及格记录,大学英语六级全国统考达到425分。
(3)科研要求。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应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至少应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三年级博士研究生至少应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发表SCI收录论文,发表EI、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参照发表SCI论文执行;或获省级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奖、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者。
以上论文均应以我校研究生身份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要求见现刊;SCI网络版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提供“公开发表,已被SCI收录”的检索证明。
(4)其他要求。同等条件下向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励志好学及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倾斜。
2.评选程序
(1)本人报名。凡具有学籍的在校研究生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延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于11月28日前交至各学院。
(2)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限额评出候选人,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于12月6日前报研究生处。候选人限额按各学院在校统招研究生人数的1%比例确定,人数少于100人的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
(3)学校评审。学校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出资方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3天。
(4)学校发文颁奖。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延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研管字[2016]5号-关于评选山东中医药大学2016年延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doc
研究生处党总支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