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10号)文件,现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2014、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每生12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30%),三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
2014、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每生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10%),二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30%),三等每生4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60%)。
2016级博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5000元。
二、组织及评选程序
(一)由各相关学院布置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具体工作,将本通知和《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10号)文件传达到本学院全体导师和研究生,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须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5)一式2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发表论文必须见现刊(SCI、EI、SSCI、CSSCI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为网络版,须附国家承认的检索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
(二)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定实施细则(量化打分办法),于10月26日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学院评选:各学院须11月1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名单和公示地点报研究生处。分别按年级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要求原件各1份),并于11月1日15:00前将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格式命名,发送到yjsc8761@163.com。联系电话:89628761,办公地点:行政楼207室。
(四)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审核各学院报送的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11月7-9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4/2015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第2/3学年)
2. 2016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第一学年)
3. 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第一学年)
5.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第2/3学年)
研究生处党总支
2016年10月24日
研管字[2016]3号-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