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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16-01-08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部署,2016年寒假为:127日至228日,共5周;学生于227日(星期六)、228日(星期日)报到,2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同时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一岗双责制,由辅导员具体负责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明确职责分工,与研究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到岗(宿舍)、到人。

二、各单位要加强制度落实,并建立各级安全巡查制度,要经常性深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一旦发现违反学校、实习单位相关规定者,须从严处理,并与研究生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挂钩,同时追究导师的责任。

三、各单位要定期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与技能学习,增强学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研究生在实习、夜班、联系工作、探亲和外出旅游时特别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得违章用火、用电、私拉电线,做到人走电断,不留宿外人;从事实验研究的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防意外人身伤害。

四、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宿舍和假期在校研究生的管理。根据住宿情况指定宿舍安全检查员,畅通信息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宿舍设施存在安全问题及时申请维修。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准确掌握假期在校人员名单(分两个校区)、留校原因及联系方式,并于111日前上报研究生处和有关部门备案(备案表附后);要尽可能对长清校区留校研究生进行合寝,避免独自住宿;要勤走访,随时了解留校学生的情况,确保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平稳有序;还应掌握在相关实习单位的研究生实习情况。

五、如出现突发情况和发生重大事件,要在迅速做好应对的同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管理备案表  

   研究生处党总支

                                                                     2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