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项目的研究与实施,近期将对我校在研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行进展情况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要求
1.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我校2012年以前立项在研的省级项目,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报告中应说明进展情况,未达到申请书计划要求的说明原因,延期结题的解释推迟结题理由,并写明预计结题时间;有重要人员变动的,请提交相关说明报批。未提交进展报告者,按相关规定冻结经费,不予结题。
2.成果鉴定。研究成果申请省级教学成果鉴定应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成果鉴定书》,由我校行文报请省教育厅审批后,由教育厅组织鉴定。
3.项目结题。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填写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结题要求顺利完成立项申请中制定的设计方案,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密切相关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学校将集中受理项目结题申请,报教育厅审批。未按期结题或逾期提交结题报告未能通过学校或者省教育厅批准者,按相关规定冻结经费,敦促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统一整改,调整研究方案和人员。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1.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须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1份。报送时间:2012年11月30日之前。
2.申请成果鉴定的项目须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1份。报送时间:2012年12月31日之前。
3.结题项目须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1份。报送时间:2013年3月15日之前。
4.报送地点:长清校区行政楼207室研究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杨广杰(Tel:89628066,Email:ygj7012@163.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进展报告清单
2.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相关附件.zip
2012年11月8日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