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业务费报销规范
2012年毕业研究生:
为方便毕业研究生办理研究生业务费的报销,先将有关报销规范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经费支出范围,主要用于研究生实验材料费、资料费、差旅费、研究生购书费用、复印费用、以及论文版面费、论文答辩劳务费等费用。
2、发票“客户名称”栏填“山东中医药大学”;定额发票在发票上填写“客户名称”和“用途”;凡是发票用途为“办公用品”、“计算及耗材”等不确定物品的,报销时必须提供带有收款单位公章的明细单。
3、发票要统一均匀整齐地粘贴在凭证粘贴单上,四周不得超出粘贴单。单据张数、项目编号、金额、经办人全部填好后,请导师、辅导员、各学院分管领导分别在粘贴单的右上角、验收人、单位负责人栏内签字;论文答辩劳务费用研究生处规定的表格按照上述要求请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计财处报销。
4、同一地点1000元以内的消费可以现金支付;市内同一地点消费1000元以上的,必须使用支票结算;外地消费1000元的,应到计财处办理汇款,否则不予报销。
附研究生项目号
2012届毕业研究生项目号
2009级博士:109601—109665(后两位为学号后两位)
2009级硕士:109001—109548(后三位为学号后三位)
05七年制硕士
基础医学院:057001—057515(后三位为学号后三位)
针灸推拿学院:573001—573052(后二位为学号后二位)
计财处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