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近期,由于学校进行了处科级干部调整,部分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人员发生了变化。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开展,避免出现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加强研究生的基层教育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管理秩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有关学院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实行研究生教育分级管理的规定》(校研字〔2010〕28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各级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分工,于4月13日16时前将本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教学秘书、政治辅导员名单以及岗位职责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办公室(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研教函字[2011]3号-附件.doc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