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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09-10-20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荐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2009年为首次评选。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拟提交成果材料。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二)拟推荐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主要创新点及理论实践依据,具体成果形式、内容,实践实施情况、效果及应用推广前景、价值等(5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可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鉴定书等)。   
    请将上述推荐材料于2009年10月27日前(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长清校区行政楼20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gj701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广杰,联系电话:0531-89628066
附件:1.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doc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研函(2009)3号附件2-3.doc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