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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研究生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09-09-09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有序发展,避免出现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加强研究生的基层教育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管理秩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有关学院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实行研究生教育分级管理的意见》(校字〔2005〕9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各级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分工,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教学秘书、政治辅导员名单以及岗位职责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办公室(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分级管理人员登记表
7附件1.doc
2.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职责表
7附件2.doc
研究生处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