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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07-09-24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推免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和《山东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06]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制定我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和要求;确定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推免生相关材料,审核并批准推免复试生名单,签发复试通知;审核并批准各专业推免生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组织考生报到;安排外语测试、专业基础课笔试;监督和检查各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情况;及时处理推免生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推免生体检;调整推免招生计划;审核并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生处和团委组织;在校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由教务处提供;外语测试及专业基础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面试由有关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教研室主任担任;体检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 推免生复试工作在校纪委、附院纪委和考生共同监督下进行,做到程序、办法、成绩、名次等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公正,复试各有关事宜、结果及时上网公布。有关院所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协同合作,共同做好复试工作。

二、推免计划和条件

1.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年度推免生具体要求、数量,通过招生目录向社会公布,实际招收数以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名额为准。

2必须达到《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中所规定的要求。

3必须按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免。

三、复试原则

1.推免生复试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等额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

推免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测试、专业基础及专业考核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外语采取笔试,试题按六级水平命制。专业考核应侧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面试按推免生所申请第一志愿专业进行测试,申报非医学专业及医学基础专业(含中药学中医方向)的专业基础课为中医基础理论,医学临床专业为中医内科学;药学、中药学专业为中药化学。

五、复试要求

1.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合理、准确评分、保证质量。复试前有关专业复试小组应制定规范的评分标准。

2.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试题,不暗示考生如何答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也不准泄露。对违反规定的复试人员,取消其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外语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时间分别为1.5小时;专业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为半小时。

4.复试各项满分成绩如下:外语为100分,专业基础课为100分,专业面试为100分。总成绩为外语成绩×30%+专业基础课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40%之和;复试满分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复试程序

1.有关学院提交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登记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等;提交推免生在该专业成绩排名情况及推免生之前所有学生年级成绩排序表;

2.研究生处复核推免生资格;

3.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4.推免生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报到,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复试须知;

5.按第一志愿参加复试;

6.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时序为外语测试、专业基础课笔试、专业面试;

7.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于录取名单确定前交研究生处;

8.复试总成绩汇总,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序;

9.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10.通知推免生按统一校验码,于10月底前进行网上报名,1110-14日进行现场确认。

七、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外语和专业基础课考试

17:30全部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外语和专业基础课笔试;

27:409:00现场抽取及印制试题;

3.纪委监督员从各专业随机选择2名考生作抽题代表,按保密程序,开启保密室、保密柜;

4.抽题代表抽取试题,每位代表抽取1套,共2套,拆启第一位代表抽取的试题做考题,另1套备用;

5.在保密室当场印制密封试题;

69:0010:30(外语),10:30-1200(专业基础课)考试;

712:0013:00密封试卷,并通知阅卷专家到指定场所等候阅卷;

8.下午14:00组织专家阅卷;

9.下午16:30复核、统计、汇总笔试成绩。

(二)专业面试

笔试的第二天,由有关专业组织专业面试,复试小组要求57人组成。形式由复试小组自定,一般以口试和笔试相结合为主。除考查考生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应特别注重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考查。以百分制计分,得分时要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面试时要求考生只许报编号,不准报姓名,报姓名者,要适当扣分。

八、选择专业、录取与调剂

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年度招收专业计划和各专业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名,首先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参照第二志愿进行适当调剂。

未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体检不合格、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经省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准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