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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

[发布者]:yjsc [发表时间]:2018-11-20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

王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积极性,鼓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山东麦德森集团于2018年出资在我校设立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经双方协商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和《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理事会暨评奖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

     2.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理事会暨评奖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81113

附件1

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

 

第一条 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本奖学金”)是山东麦德森集团出资在我校设立的。

第二条 设立此项奖学金旨在激发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 评奖范围

凡在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长学制学生)。不含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港澳台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

第四条 评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参加校内外政治、学术、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开拓进取的求知精神。

(二)刻苦学习,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良。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博士生申报本奖学金,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硕士生申报本奖学金要求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对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发展有独特见解,获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科技发明奖前三位者,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知识竞赛、文体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不具备上述(三)条件,直接申请。

(五)对于品学兼优,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或身患残疾且励志上进、乐善好施者,在不满足条件(三)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王勇(励志)研究生奖学金。

第五条 申报办法

(一)研究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限额按各学院(研究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比例确定,不足1人的按1个名额,报研究生处审核。已获得本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具有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将科研成果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处。

第六条 评审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主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初审,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天后报送研究生处;

(三)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专家和山东麦德森集团派出的代表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获奖人员;

(四)如有必要,专家委员会可组织答辩;

(五)研究生处向全校师生公示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

(六)学校发文颁奖。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七)奖励名单归档管理

第七条 奖励办法

王勇研究生奖学金:18人;每人奖励5000元;

王勇(励志)研究生奖学金:2人;每人奖励5000元。

第八条 管理办法

成立王勇研究生奖学金理事会,负责基金管理和评委会的组织工作。理事会设理事1320名,由校领导担任理事长,山东麦德森集团派1-3名代表参加理事会。

第九条 本办法起自2018年止于2022年。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理事会。


附件2

山东中医药大学“王勇研究生奖学金”

理事会暨评奖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理 事 长:武继彪

副理事长:王勇 王振国

事:(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世军 王庆领 毕宏生 李伟 杨继国 张永清 陈莉军 郑心 徐云生 唐迎雪 桑守正 曹慧 崔瑞兰 韩涛

书:杨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