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论文质量核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位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32号)的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对毕业生答辩后的学位论文开展质量核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学位论文质量核查是指对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质量复查。各学位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论文选题、所用理论、研究方法、研究内容、论述讨论、所得结论、语言文字规范及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学位论文质量核查是严格学位论文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关口,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导师和研究生做好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工作,规范落实论文复查和学位评定工作,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二、质量核查的具体要求:
1.核查范围:
(1)外审结果为3份及以上“B”等级的学位论文:包括①3个“B”1个“A”1个“C”、②3个“B”2个“A”、③4个“B”1个“A”、④4个“B”1个“C”、⑤5个“B”、⑥2个“B”2个“A”1个“C”等情况。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3)在答辩等过程中专家反应的存在较多问题的论文。
针对上述三类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核查,其中前两类人员名单见附件,答辩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的论文需要各培养单位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后列出名单。
2.开展时间:各研究培养单位在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之前组织专家组对学位论文进行质量核查。
3.材料提交:学生应提交针对答辩意见进行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版,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外审专家意见和答辩专家修改意见。
4.专家组织:各学位分委员会组织本单位及其他学位点专家作为核查专家组共同完成工作,其中其他学位点专家人数应至少为专家总人数的40%。专家需为研究生导师。培养规模较大的单位可按学科方向组织专家组。
5.核查内容:所有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我校学位论文规范执行。核查内容包括形式审查,包括装订顺序、排版字体、表格规范、标点符号、错别字等;内容审查,包括结构是否严谨、实验设计是否合理、理论阐述是否深入、是否具有创新性等;还要对照学位论文外审意见、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
6.结果运用:核查专家组应对名单中的所有学位论文给出核查结果,根据论文核查结果可分别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供参考:
(1)论文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
(2)论文未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
对“未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的论文,需向分委员会说明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考专家核查建议讨论学位授予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学位论文质量核查工作,由各学位分委员会具体领导,组织成立核查专家组。
2.各单位要加强导师和研究生的管理,加强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监管,引导全体导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定期指导和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情况。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于6月15日前将审核专家名单、《学位论文质量核查问题论文情况汇总表》《学位论文质量核查情况工作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质控办,电子版发送至yjsc8391@163.com。
附件:
1.《学位论文质量核查问题论文情况汇总表》
2.《学位论文质量核查情况工作报告》模板
3.核查名单
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