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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 [发表时间]:2023-11-01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 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等文件要求,学位授权点每年需撰写上一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在网站公开发布。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我校已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已经提交初稿。现按照省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请各负责学院在初稿基础上补充完善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认真总结提炼,突出当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特色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本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状况,并依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院级督导组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牵头编制的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和把关,确保内容全面准确细致。

本报告是国务院学位办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项核验等工作的重要材料依据,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电子版于11月20日在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开发布。近期我校将启动教学科研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其中“学位点建设”指标主要依据本报告的总结内容进行衡量评估,研究生处将聘请校外专家针对报告内容进行打分,分数直接用于绩效考核。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各负责学院请于11月10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年度报告》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研究生处质控办邮箱yjsc8391@163.com,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交至研究生处211办公室。

山东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