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使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体系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公共选修课和创新实践5个模块。课程理论教学16学时为1学分。除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培)外,其他研究生还需完成创新实践模块。
为了更好地体现学科间的差异与融合,充分发挥相近学科的师资与学术优势,以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为基础,以学科群为范畴,将全校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划分为12大学科群,各学科群课程统一设置。
学科群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学科群名称 |
学科范围 |
1 |
中医基础类 |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方剂学、中医诊断学 |
2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3 |
中医临床类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 |
4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5 |
医史文献类 |
科学技术史、中医医史文献 |
6 |
中药学 |
中药学(含临床中药学) |
7 |
药学 |
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 |
8 |
临床医学类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眼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9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10 |
心理学 |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11 |
护理学 |
护理学 |
12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修满36学分,其中创新实践需修够6学分。具体学分设置见各学科类别培养方案。
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应修满20学分,课程统一开设,政治理论课3学分;外语2学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11学分,限选课4学分。
博士研究生需修满26学分,设公共必修课2门,6学分;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1门,8学分;选修课2门,4学分;创新实践需修够8学分。
1.公共必修课:全校统一开设,学分固定。公共必修课考核70分合格。外语达到以下要求可免修或免考: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参加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6.5分、托福(IBT)考试成绩达到95分。
2.专业课:指以二级学科为特色的专业学位课,体现二级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专业课考核70分合格。
3.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指以学科群为基础的公共学位课,侧重于本学科群内各学科共同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可根据自己研究方向选择。部分专业基础课也可跨学科群共用。专业基础课考核70分合格。
4.选修课:指为构筑复合型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研究生根据研究课题、就业需求和本人的爱好、兴趣选修的通识类课程,甚至是跨专业、跨学科课程。选修课考核60分合格。
5.创新实践模块:为适应双创要求,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设置的课程或需参加的活动。包括创新创业选修课、科研学分和实践学分。涵盖包括发表论文、参加学术及实践活动等方面。各项目相应可获得学分明细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需修够8学分,除中医专业学位规培硕士研究生外其他硕士研究生需至少修够6学分。
6.补修课程: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和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5门本科课程。跨专业入学的博士研究生需补修3门本学科硕士课程。补修课列入培养计划,须参加考核,达到60分为合格,但不计学分。
二、选课
(一)研究生应根据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考研究生课程表,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选修课需达到规定人数方能开课,如研究生所选课程达不到开课条件,需在规定时间内另选其他选修课。
一般在新生入学后2周内完成。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选课,导师审核后提交。选课一经提交,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特殊原因需要变更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于入学一个月内报研究生处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二)列为必修课的部分课程,如因我校不能开课等特殊原因,可以到外校学习,学习结束后应取得成绩证明,与考试试卷一并交研究生处备案。到外校听课需经导师和所在学院(所)主管领导同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手续由研究生自己联系办理,听课费从导师掌握的培养经费中支出。凡在外校所学课程,均按我校学分计算方法折合后记入总学分。
三、考试方式
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试题应以考查其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课程考试一般在课程结束或期末进行。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笔试可采取开卷、闭卷或开闭卷并用形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特点确定。
研究生考试不设置单独补、缓考时间,如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办理了缓考的,需参加下一级同科目考试。
四、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
(一)考试课程要有正式试卷,必须使用统一的试卷首页及试卷纸(A4白纸)。
(二)凡闭卷考试要求学生单人单桌单行,在指定位置就座。考试前监考人员宣读《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研究生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考生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按规定顺序隔位就座;将学生证(或可认定其在校生身份的证件(证明)和身份证)放在桌面,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未经监考教师允许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2.发卷前,监考教师、考生应一起彻底清理考场,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必须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考桌内外、左右邻桌内、附近墙壁、地面、考生身上(边)应无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监考教师要逐一查验每个考生清场情况,确认彻底清场后方可开考。
3.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教师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严禁考生自带纸张。考生在规定时间提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拖延交卷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4.考试期间一般不准离开考场。如要上厕所,应取得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跟随前往,一个考场内不允许两人及以上同时上厕所。
5.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生一拿到试卷,相互间不得再说话,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对于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的苗头,监考教师必须立即警告;对确已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的考生,应立即查实情节,明确宣布其“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没收试卷,令其在《考场记录》上对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的事实情节签字认可后清出考场。对于拒不签字的考生,可由两名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其违纪或作弊行为,并当场宣布后清出考场。凡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故意扰乱考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凡参加补考的统招研究生,须向监考教师提交经研究生处审批同意的《补考申请表》。前一年办理缓考的统招研究生,须向监考教师提交研究生处审批同意的《缓考申请表》,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7.凡有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行为者,按照《研究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绩管理
(一)考核成绩一律以百分制计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可取得规定学分,选修课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可取得规定学分。
(二)研究生考试或考查如采取开卷形式,任课教师应对研究生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交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擅自逾期者,所缺部分以“0分”计。
(三)凡有实验课的课程,必须有实验成绩,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可根据不同课程酌定。
(四)考试成绩由主讲教师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录入,并将纸质版签字后连同考试试卷报所属学院,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处。考试试卷由研究生处保存至研究生毕业离校后2年,以便随时调阅、查询。
(五)成绩上报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和替换。研究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1月内向研究生处提出复核申请,由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学生本人不得接触试卷,逾期不受理复核申请。如果经核查试卷,确系存在误判、漏判,阅卷教师应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经学院(所)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后,可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成绩。研究生处自申请2周内将查阅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六)因迟到未能参加考试者,可随下一年级参加重修考试。
(七)硕士生考试不合格者,可允许补考。补考不单独进行,一律随下一年级研究生同门课程考试进行,补考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补考成绩合格者按合格分数(70或60分)记分,并按规定记学分。
(八)登记免修课程成绩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及研究生成绩表成绩栏注明“免修”二字。
(九)各类别课程一经培养计划确定,一般不得更改。未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给予相应处分,可准其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考试。
(十) 研究生选课后,一般不能申请缓考,确因各种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或参加考试,可以申请缓考,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应在考试前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办理缓考手续。经研究生处批准后可参加该课程下一年级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记录。
(十一)违反考试纪律和作弊的研究生,处理按《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十二)外单位研究生或进修人员申请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和考试,须到我校研究生处办理选课手续,成绩单由研究生处出具,方可生效。
六、成绩查询和打印
课程成绩可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行查询,成绩单由学院打印并盖章后生效。
七、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研究生补修本科主要课程或硕士课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我校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研究生应补修的有关课程做如下规定:
(一)需补修课程的范围
同等学力研究生:即无本科毕业证攻读硕士研究生。
跨专业研究生:
(1)非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学(含中医中药)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
(2)非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攻读临床医学(含护理学)专业研究生。
(3)非中药学、药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药学或药学专业研究生。
(4)非法学门类毕业生攻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研究生,
(5)非教育学门类毕业生攻读心理学专业研究生
(6)非理工学或医学门类毕业生攻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研究生。
(二)补修课程
1. 研究生入学后制定培养计划时,需同时确定补修课程名称。
2 博士研究生需选本学科3门硕士课程。
硕士研究生需补修5门本科课程,补修科目如下:
(1)基础医学类(从以下科目中任选5门)
①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诊断学
ƒ中医内科学
④生理学
⑤西医诊断学
⑥中药学
⑦方剂学
2.临床医学类(含护理学,从以下科目中任选5门)
①中医内科学
‚方剂学
ƒ中药学
④生理学
⑤西医内科学
⑥病理学
⑦西医诊断学
3.药学类(从以下科目中任选5门)
①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ƒ分析化学
④中药药理学
⑤药物化学
⑥药剂学
⑦中药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①毛泽东思想概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ƒ马克思主义哲学
④中国近现代史
⑤政治经济学
5.心理学
①普通心理学
‚实验心理学
ƒ人格心理学
④发展心理学
⑤社会心理学
6.生物医学工程
①计算机操作系统
‚数据库原理
ƒ信号与系统
④计算机程序设计
⑤生物医学数字信号处理
(三)可免试的范围
1.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且不涉及跨学科情况的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前拿到本科毕业证,可以申请全部课程免修。
2.截至第三学期末,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研究生若补修的课程在本科阶段已修完并成绩合格,可凭本科肄业证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申请免试相应课程。
3.以跨学科身份入学,若补修的课程在本科阶段已修完并成绩合格,可凭本科毕业证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申请免试相应课程。
4.研究生入学考试加试时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试。
(四)补修方式与时间
1.博士生补修的硕士课程一律参加该门课程正常授课和考试。
2.硕士生补修的本科课程以自学为主,教材参照我校本科生现用教材,个别专业可由导师指定教材。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初。考试前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对免试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考试名单和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