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凡2021下半年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初次提交学位论文者必须是2015级及以后学员,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临床医学等专业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请下载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以同等学力毕业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表》(研究生处网页/常见问题指南/在职教育),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学位申请表》电子稿发至邮箱yjsc8760@163.com,以便进行统计,纸质稿请导师签字后于提交论文清样时交至研究生处。
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所选导师应为我校已经完整指导过一届统招研究生,有毕业学生的在岗导师,研究方向必须和论文选题一致。为了保证培养质量,我校专职导师(校本部、一附院、二附院)原则上每年指导在职申请学位人员不超过2名,兼职导师(校本部、一附院、二附院之外)原则上每年指导不超过1名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导师确定后需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导师签字表》(研究生处网页/常见问题指南/在职教育)。校本部学员可从研究生处网页管理系统查询课程成绩,各地研究生班学员可从各班负责老师处查询,成绩不齐全者不能进行学位申请。
欲本次申请学位人员请于9月17日到研究生处(经十路校区教学楼309室)办理提交论文手续(以前已提交学位申请但论文重复率检测或外审未通过者也需重新办理所有申请手续),包括以下程序:(1)审核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2)确认课程学习成绩。(3)提交《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导师签字表》1份和《山东中医药大学以同等学力毕业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4)提交论文清样(导师在封皮签署“同意打印”字样,封皮格式可从研究生处网页/常见问题指南/学位工作下载)和论文电子稿,论文应严格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见研究生处网页/常见问题指南/学位工作,为简化程序及与兄弟院校统一,不必撰写提交单独装订的论文摘要)。(5)提交论文手续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过期不予受理。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我校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需提交的电子稿为需是隐去个人和导师姓名的匿名版本,包括全文(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综述、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及封面(样式见附件1、2),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格式,以“学号-姓名.pdf”方式命名。电子稿必须与导师签字的清样纸质稿一致,经审查不一致者不受理其学位申请。检测结果的要求和处理意见参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办法(研学位字[2016]1号)》(见研究生处网页/常见问题指南/学位工作),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30%(含30%)的,将在学校网站予以曝光;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60%(含60%)的,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毕业。检测结果将于9月30日前进行反馈。
为严把论文质量关,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论文全部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双盲外审。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员务必按要求提交匿名评审论文,外审结果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于10月组织全盲匿名评审,并于11月上旬通知符合要求者办理学位申请和答辩手续,对不符合要求者反馈相关信息。
国家对学位论文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山东省教育厅专门下发了《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2014]11号)》,每年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检。为切实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对所有答辩结束后的存档论文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达不到要求者延缓授予学位。希望有关学员和导师高度重视,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联系电话:0531-89628760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