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在职获硕士学位人员:
现定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在经十路校区教学楼303教室进行整理学位档案,发放硕士学位证书和人事档案等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确认是否已经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人员基本资格审核表、学位申请表、导师签字表等;
2.要求交到研究生处的论文答辩材料(个人或秘书提交,包括答辩情况表、选票、答辩决议、答辩情况书的,及论文答辩时的照片三张);
3.打印好的论文4份;
4.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提交学位论文信息(中英文摘要、PDF格式论文全文)。
二、整理学位档案
按照学位档案整理规范和2015届研究生学位档案号及档案目录(见附件)进行学位档案整理,地点在教学楼303教室。请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过期无法办理。待以上几项工作结束后,方能领取学位证书和人事档案材料。
研究生处
2016年1月8日